一、簡易登記案件單一窗口作業
(一)項目:單一窗口作業
抵押權塗銷登記。
住址變更登記。
姓名變更登記。
建物門牌變更登記。
書狀換給登記。
更正登記(限於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統一編號、地址門牌等錯誤,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)。
(二)作業方式:
申請人為一般民眾及地政士。
申請人至專辦櫃台辦理收件、繳費等手續後,專辦人員依登記程序辦理後,即可領件。
辦理時間約需一小時。
二、謄本申請單一窗口作業:
設置「謄本」申請單一窗口作業專櫃。
民眾至櫃台辦理除自行填寫或由服務台人員代填謄本申請書後,交由謄本專辦人員列印,亦可由民眾向櫃台人員口述申請之土地、建物標示,並由櫃台人員確認身分後線上列印申請書,經民眾確認簽名後,由該員計算規費並當場繳交規費後,即可領取謄本,時間約需二十分鐘。